操作前對起重機的檢驗和準備
操作前對起重機的檢驗和準備
瀏覽:3143 時間:2025-05-20
1、駕駛人員在接班和上班時,應對制動器、吊鉤、鋼絲繩、電氣控制部分、保險裝置、新號裝置等安全防護裝置設施進行全方位的檢查,在完全靈敏可靠的情況下進行操作操作。如發(fā)現有不正常情況,在操作前排除故障。起重機正在工作時,不得進行檢查和維修。
2、起重機啟動、起吊、房屋時,必須鳴鈴或報警,并觀察軌道及被吊物運行路線兩側有無人員接近或物件障礙。
3、操作時要安指揮信號進行,對緊急停車信號不論何人發(fā)出都應立即執(zhí)行。
4、操作控制器手柄時先確認再操作,嚴禁同時操作三個機構(大車、小車、起升不能同時工作)。
5、大小車及吊鉤啟動,接近吊裝物或吊運至終點時,都應緩速。吊運物件時應先將吊重物捎離地面試吊,確認吊掛平穩(wěn)牢固后方可吊運,并盡可能降低吊運高度,嚴禁通過人體上空,嚴禁突然起吊,并禁止吊重物長時間停懸空中。
6、吊運中起升制動器突然失靈,要沉著冷靜,做慢速反復升降動作,同時開動大車或小車,選擇安全區(qū)域,放下重物。
7、不準以起升高度限位器做起升停車使用。不準在正常作業(yè)過程使用緩沖器與端部止擋沖撞,達到停車的目的。
8、上下搬重物未放下,鎖具未脫鉤,駕駛員不準離開。
9、工作完畢,起重應停在規(guī)定位置,開起吊鉤到極限位置。將小車停到控制箱一端,切斷電源。
10、在起升前應檢查鎖具應用是否符合起吊重量,是否牢固不偏斜,卡鉗是否鎖緊,下降時人員應距工件有安全距離,確認吊具完全松開和脫離工件后再提升吊鉤,防止吊具或吊鉤掛到工件砸傷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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